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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
日期:2013年03月04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点击数:

 

No.0000283

甘肃省人民政府文件

甘政发[2012]89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

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资源开发市场化、资源应用产业化、资源效益最大化、资源利用永续化”的要求,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矿业权有形市场的意见》(甘政发[2011]117号)和《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原则

除探矿权人申请探矿权、省政府批准的大中型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国家出资为危机矿山寻找接替资源的找矿项目、已设探矿权威采矿权需要整合或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勘察开采范围且不易单独设置矿业权的毗邻区域等之外,其余探矿权、采矿权的出让原则上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一)国土资源部规定由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许可设立的采矿权和由省国土资源厅许可设立的低风险矿产探矿权,如煤炭、铁、石墨、石灰岩等,一般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二)由省国土资源厅许可设立的高风险矿产探矿权,如金、银、锰、铜、铅、锌、镍、钨、钼等,一般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三)对整装勘查区探矿权和省政府对下游产业、技术水平、资金实力有要求的矿产资源可通过招标方式出让转让,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支持省内骨干企业、在我省建设下游产业的企业和国有地勘单位勘查开采一体化项目。

(四)省国土资源厅对公开招拍挂的探矿权、采矿权可委托市州国土资源局进行出让。

(五)鼓励省属国有地勘单位和大型企业选择有前景的探矿权、采矿权、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公开转让或选择主题合作勘查开发。

二、出让转让项目分类及方式

省国土资源厅要对主要成矿区带、整装勘查区等进行认真研究梳理,按照矿产资源的性质和种类分别采取不同的出让方式通过矿业权有形市场公开出让转让。

(一)        招标项目

     1、国土资源部已批准设置的“北山营毛沱——玉石山地区铁铜金钨多金属矿”、“岷县寨上——马坞金矿”、“西和县崖湾——大桥金钨矿”等3个整装勘查区内新设探矿权分批次出让。

2、武警黄金部队持有的储量规模为大中型的金矿探矿权公开转让。

()拍卖项目。

1、对陇东地区尚未确定合作勘查主体的合水西瓦岗川、宁县平子——米桥等煤炭勘查区块,由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立项勘查,待完成详查工作、达到采矿权出让条件后,经国土资源部批准面向全国公开拍卖。

2、选择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中达到普查程度以上的和以往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通过拍卖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挂牌项目。

从探矿权专项清理中发现的圈而不探项目和公告注销的探矿权中,优选有前景的区域挂牌出让。

三、市场化配置竞争主体的要求

对报名参与招拍挂的企业设置相关的资金、设备、技术等条件。

()参与招拍挂的企业不论所有制性质,必须具有同行业国内外一流的生产技术和资金实力,建设后续产业必须与省、市政府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

()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企业必须在资源所在地注册成立公司,做出资源就地转化、为民富民承诺,保证地方财政税收。

()企业对竞得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应当按招拍挂时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勘查开发;对逾期不勘查开发的,收回探矿权、采矿权。

四、保障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每年分类筛选一批市场化配置项目,拟定出让计划,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矿产资源的招标必须进入甘肃省机电设备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由甘肃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按照矿产资源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要对市场化配置的项目在重要环节科学设置监管节点,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不按规定和程序办事,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012年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计划

 

 

一二年七月八日

 

 

 

  

  

 

附件:

2012年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计划

经省国土资源厅对成矿区带、整装勘查区等认真研究梳理,2012年拟对下列项目分类分批通过市场公开出让转让。

一、出让项目及方式

()招标项目。

1、国土资源部已批准设置“北山营毛沱——玉石山地区铁铜金钨多金属矿”、“岷县寨上——马坞金矿”、“西和县崖湾——大桥金锑矿”等3个整装勘查区125宗探矿权中,筛选出50宗前景较好、找矿潜力较大的探矿权,拟分3批以招标方式出让。

2、武警黄金部队持有的岷县寨上金矿探矿权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转让。

()拍卖项目。

1、以往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拟设置采矿权,金塔县营盘大墩红柱石矿、临夏县龙泉村矿泉水矿采矿权。

2、省级地质勘查基金中达到普查程度以上的探矿权项目。

()挂牌项目。

从探矿权专项清理中发现的圈而不探项目和2010年、2011年公

告注销的探矿权中,优选有前景的65宗探矿权挂牌出让。

二、出让计划

本年计划分批拟公开出让。8月,第1批出让2宗采矿权、35宗探矿权。10月,第2批出让40宗探矿权。12月,第3批出让40宗探矿权。

省国土资源厅对每批拟出让项目制定出让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

 

 

 

 

 

 

 

 

 

 

主题词:工业  矿产  意见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78日印发

共印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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