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临州公资交(土地)告字[2016]0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康乐县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概况
2016-09号宗地:该宗地位于康乐县城康凤路西侧,四址界线为:东侧为康凤路,南侧为居民住宅,西侧为热力公司,北侧为居民住宅。规划指标:容积率1<a≤6(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建筑密度:a≤56%,绿地率:≥30%,建筑限高最低11m、最高44m(自室外地平算起)。建筑层数:最多14层,最少3层。出让用途及年限:商服用地40年。道路红线、退界距离:商铺退道路红线≥6米,高层建筑物退道路红线≥10米。在满足日照、消防间距的情况下,建筑物退用地边界线≥6米。其他退距要求(包括与界内、界外相邻建筑净距等):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
(一)申请人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25日,到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土地矿产交易窗口(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购取公开出让文件及申请报名。
(二)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公司)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竞买承诺书。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四、资格确认
本次公开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16时。2016年5月25日下午17前由康乐县国土资源局和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的确定
该宗地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六、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6年5月26日
2、拍卖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二)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16年5月26日9时至2016年6月7日9时
2、报价时间:9:00—11:30, 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土地矿产交易窗口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建筑物退线要求:以规划局出具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四)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账 号:6630 0101 3577 9000 10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崇月琴(0930-6220070) 苏 鹏(13884045388)
代理机构:张文耀(13919814876)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