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州公资交(土地)告字[2015]0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临夏市人民政府批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夏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临夏市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2015-28号宗地:该宗地位于临夏市城东新区,四至界限为:东至红水河,南至红水河,西至规划支路,北至前河沿东路。出让面积18.92亩,无偿退让绿地面积2.93亩,宗地净面积15.99亩。建筑退距:前河沿东路(该宗地北侧),主干路,规划宽度4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退距道路红线≥1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退距道路红线≥15米,规划支路(该宗地西侧),支路,规划宽度20米,建筑(包括围墙)退距道路红线≥10米,建筑退距城市绿线6米。
2015-29号宗地:该宗地位于临夏城东新区建设大厦北侧,四至界限为:东至规划支路,南至建设大厦、州林业局,西至城东三路,北至前河沿东路。出让面积49.37亩,无偿退让规划道路面积11.61亩,宗地净面积37.76亩。建筑退距:前河沿东路(该宗地北侧),主干路,规划宽度40米,从道路中心退让道路2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退距道路红线≥1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退距道路红线≥15米。规划支路(该宗地东侧),支路,规划宽度20米,从道路中心退让道路1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退距道路红线≥6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退距道路红线≥10米。城东三路(该宗地西侧),次干路,规划宽度30米,从道路中心退让道路15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退距道路红线≥1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退距道路红线≥15米。
2015-30号宗地:该宗地位于临夏市城东新区折桥头,四至界限为:东至北滨河东路,南至武警营房,西至民宅,北至空地。出让面积31.88亩,无偿退让规划道路及绿地面积11.14亩,宗地净面积20.74亩。建筑退距:北滨河东路(该宗地东侧),主干路,规划宽度34米,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距道路红线≥20米;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距道路红线≥25米。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24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9月2日下午16时,到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土地矿产交易窗口(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购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申请报名。
(二)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公司)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竞买承诺书。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五、资格确认
本次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9月2日下午16时。2015年9月2日下午17时前由临夏市国土资源局和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者按规定予以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挂牌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9时至2015年9月7日9时;(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三)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临夏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农业银行临夏市支行(市医院斜对面)
账 号:2733 010104 0000 546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夏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崇月琴(0930-6220070) 辛文良(0930-6232030)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夏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