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州公资交(土地)告字[2015]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临夏市人民政府批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夏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临夏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 筑
限 高
(米) |
用 途
及年限 |
挂 牌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2015-15 |
庆胜东路12-1区 |
24801㎡
(合37.2亩) |
a≤3.0 |
≤30% |
≥30% |
100 |
住宅70年 |
2075 |
104 |
2075 |
2015-16 |
光华东路23区 |
57336㎡
(合86亩) |
a≤3.0 |
≤30% |
≥30% |
100 |
住宅70年 |
4620 |
231 |
4620 |
2015-17 |
光华东路24-2区 |
19714㎡
(合29.57亩) |
a≤3.0 |
≤30% |
≥30% |
100 |
住宅
70年 |
1515 |
76 |
1515 |
1、2015-15号宗地:该宗地位于该项目位于临夏市城东新区,四至界限为:东至规划支路、南至广场一支路、西至城东三路,北至刘临路。出让面积37.2亩。建筑退距:刘临路(北侧),主干道,规划宽度40米,从道路中心线退让道路2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24-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5米。城东三路(西侧),主干道,规划宽度30米,从道路中心线退让道路15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24-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5米。规划支路(东侧),支路,规划宽度20米,从道路中心线退让道路10米,建筑(包括围墙)退距道路红线≥10米。广场一支路(南侧),支路,规划宽度12米,从道路中心线退让道路6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24-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6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0米。
2、2015-16号宗地:该宗地位于临夏市城东新区,四至界限为:东至城东三路、南至光华东路、西至规划之路,北至庆胜东路。出让面积86亩。建筑退距:光华东路(南侧),主干道,规划宽度36米,从道路中心线退让道路18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24-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5米。城东三路(东侧),主干道,规划宽度30米,从道路中心线退让道路15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24-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5米。规划支路(西侧),支路,规划宽度20米,从道路中心线退让道路10米,建筑(包括围墙)退距道路红线≥10米。庆胜东路(北侧),主干道,规划宽度30米,从道路中心线退让道路15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24-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5米。
3、2015-17号宗地:该宗地位于临夏市城东新区,四至界限为:东至规划支路、南至光华东路、西至城东三路,北至广场二支路。出让面积29.57亩。建筑退距:光华东路(南侧),主干道,规划宽度36米,从道路中心线退让道路18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24-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5米。城东三路(西侧),主干道,规划宽度30米,从道路中心线退让道路15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24-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0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5米。规划支路(东侧),支路,规划宽度20米,从道路中心线退让道路10米,建筑(包括围墙)退距道路红线≥10米。广场二支路(北侧),支路,规划宽度12米,从道路中心线退让道路6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24-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6米,建筑(包括围墙)高度>50米的退距道路红线≥10米。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1、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5月11日。申请人于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16时,到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土地矿产交易窗口(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购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申请报名。
(二)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公司)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竞买承诺书。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五、资格确认
本次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16时。2015年5月20日下午17时前由临夏市国土资源局和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者按规定予以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挂牌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9时至2015年5月22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三)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团结路支行
账 号:6200 1710 1080 5150 5518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夏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崇月琴(0930-6220070) 辛文良(0930-6232030)
代理公司:甘肃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张文耀(15002618396 13919814876)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夏市国土资源局
甘肃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