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州公资交(土地)告字[2015] 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临夏县人民政府批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夏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临夏县韩集镇双城村的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出让用途及年限 |
挂 牌
起始价 |
加价
幅度 |
保证金 |
2015-01 |
临夏县
韩集镇
双城村 |
3640㎡
(合5.46亩) |
1.0≤a≤1.2 |
≤30% |
≥18% |
≤18米 |
商业40年 |
235
万元 |
12
万元 |
235
万元 |
2015-02 |
临夏县
韩集镇
双城村 |
4000㎡
(合6亩) |
1.0≤a≤1.2 |
≤30% |
≥18% |
≤18米 |
商业40年 |
258
万元 |
13
万元 |
258
万元 |
2015-01号宗地:该宗地位于临夏县韩集镇双城村,四至界限为:东至道路,南至空地,西至阳光家园,北至道路。出让面积:3640 m2(合5.46亩),容积率:1.0≤a≤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18%,建筑限高:≤18米,出让用途及年限:商业用地40年。挂牌起始价:235万元,加价幅度:12万元,保证金:235万元。
2015-02号宗地:该宗地位于临夏县韩集镇双城村,四至界限为:东至道路,南至空地,西至阳光家园,北至空地。出让面积:4000 m2(合6亩),容积率:1.0≤a≤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18%,建筑限高:≤18米,出让用途及年限:商业用地40年。挂牌起始价:258万元,加价幅度:13万元,保证金:258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26日。申请人于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2月4日下午17时,到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土地矿产交易窗口(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公司)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竞买承诺书。
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五、资格确认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2月4日,向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4日下午16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临夏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5年2月4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9时至2015年2月5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三)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夏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崇月琴(0930-6220070) 妥新华(0930-3261196)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账 号:663001013577900010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夏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