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州公资交(土地)告字[2014] 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临夏县人民政府批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夏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临夏县尹集镇尹集村、麻莲滩村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出让用途及年限 |
挂 牌
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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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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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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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 |
临夏县尹集镇尹集村、麻莲滩村 |
154742㎡(合232.113亩) |
≤1.0 |
≤35% |
≤20% |
≤15m |
工业用地50年 |
2461
万元 |
124
万元 |
246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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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号宗地:该宗地位于临夏县尹集镇尹集村、麻莲滩村,四至界限为:东至经十九路,南至空地,西至经十七路,北至水渠。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7日。申请人于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9月15日下午17时,到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土地矿产交易窗口(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公司)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资格确认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11日,向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下午16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临夏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4年9月15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4年9月8日9时至2014年9月17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三)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夏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慈东利(0930-6220070) 妥新华(0930-3261196)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账 号:663001013577900010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夏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