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康国土公告字【201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康乐县国土资源局拟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米) |
2012-01 |
城东新区廉租房西侧 |
8944
(13.4亩) |
居住(兼容商业) |
≤3 |
≤28% |
≥35% |
≤55 |
商业40
住宅70 |
35 |
1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康乐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出让公告时间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3月3日。
六、挂牌出让报价时间为2012年3月4日至3月14日下午5时前,报价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下午5时。竞买人提交书面申请和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5时前。竞买人在报价时间内可多次报价,价高者得。
七、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开户银行及联系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康乐县支行
开户单位: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账 号:27-347101040002725
联系地址: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苏国军
联系电话:18793018444
特此公告
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