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砂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编号:LXTK20180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甘肃省采矿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临夏回族自治州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康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康乐县一宗砂石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康乐县胭脂镇大庄村拉麻社红砂石矿:位于康乐县胭脂镇大庄村拉麻社,东邻山沟,南邻山坡,西邻山沟,北邻山坡。可采面积0.010平方公里,建筑用砂资源储量27.03万立方米,开采标高2120-2165米(含0.5-1米的地表土层)。采矿期限:2018年8月20日—2021年8月20日。挂牌起始价81万元,加价幅度1 万元,竞买保证金:90万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89万元。
采矿区坐标:
(1)383797 3910650
(2)383771 3910593
(3)383877 3910580
(4)383957 3910545
(5)383974 3910606
二、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合法身份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应当交纳竞买保证金,应当于公告规定日前缴存临夏州公共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方可参与竞买。
(三)竞买人应当具有与所建设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采矿设备、人才、技术条件(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上岗资格证件)。
三、竞价原则
本次砂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25日。申请人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7日下午16时,到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土地矿产交易窗口(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申请报名。
(二)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竞买人必须提供与土地使用权人达成的采砂使用土地协议书,给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付款的收据,乡村同意用地的证明材料,自行恢复土地的保证书。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竞买承诺书
7、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9、乡(镇)政府社会稳定风险证明。
五、资格确认
本次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7日下午16时。2018年8月7日下午17时前由康乐县国土资源局确认其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者按规定予以报价。
六、本次采矿权挂牌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挂牌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9时至2018年8月10日9时。
七、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1、矿业权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政策法规变化、社会稳定等风险,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预见到有一定的风险,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2、此挂牌成交价仅为该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价值,涉及矿区周边环境包括村庄、道路、山林、农田等事项的处理,竞得者自行解决。
3、挂牌成交后,涉及到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有关事项,由竞得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4、竞得人在采矿、拉运砂料和废料、排水等过程中,遇到的道路通行、地界等相邻关系问题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自觉遵守当地村民的风俗习惯,搞好与村名的关系,与村名友好相处。
5、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6、其他风险提示请参照本次挂牌的挂牌文件内容。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行
账 号:6630 0101 3577 9000 20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马占浩(0930-6220070) 乔克志(18215035082)
代理公司:甘肃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董非(15002618396)
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