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编号:LXTK2017 0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康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康乐县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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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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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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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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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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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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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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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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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用途
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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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 牌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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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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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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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塑料制品厂东侧地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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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
(合2.72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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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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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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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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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m≤a≤3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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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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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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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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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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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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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塑料制品厂东侧地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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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3.6㎡
(合5.990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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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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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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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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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m≤a≤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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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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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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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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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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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003号宗地:该宗地位于康丰乡辛雍家村。东侧为耕地,南侧为北滨河路商业安置房,西侧为县塑料厂,北侧为县塑料厂。宗地面积为1816平方米(合2.724亩),规划指标:容积率1≤a≤1.55(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最低19m、最高36m(自室外地平算起)。建筑层数:最多11层,最少6层。出让用途及年限:商业用地(兼容居住),出让年限40年。建筑退让和间距要求:建筑退用地界线(≥):在满足周边建筑物日照、消防间距的情况下,低层建筑物退用地界线≥6米。高层建筑物退用地界限≥10米。其他退距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2017-004号宗地:该宗地位于康丰乡辛雍家村。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北滨河路商业安置房,西侧为县塑料厂,北侧为耕地。宗地面积为3993.6平方米(合5.9904亩),规划指标:容积率1≤a≤1.5(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最低4m、最高20m(自室外地平算起)。建筑层数:最多6层,最少1层。出让用途及年限: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建筑退让和间距要求:建筑退用地界线(≥):在满足周边建筑物日照、消防间距的情况下,建筑物退用地边界线≥6米。其他退距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4月11日。申请人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21日下午17时前(工作日),到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土地矿产交易窗口(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购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申请报名。
(二)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公司)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竞买承诺书。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五、资格确认
本次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下午1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2017年4月21日下午17时前由康乐县国土资源局确认其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者按规定予以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挂牌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9时至2017年4月25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各地块出让价款均包含耕地占用税。
(二)建筑物退线要求:以规划局出具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四)报名和挂牌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账 号:6630 0101 3577 9000 20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崇月琴(0930-6220070) 苏 鹏(13884045388)
代理公司:甘肃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文耀(13919814876)
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