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州公资交(土地)告字[2016]0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临夏市人民政府批准,临夏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临夏市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 筑
限 高
(米)
|
用 途
及年限
|
挂 牌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2016-27
|
枹罕镇聂家村
|
11006㎡
(合16.51亩)
|
a≤3.5
|
≤45%
|
≥20%
|
80
|
商业
40年
|
665
|
34
|
665
|
2016-34
|
枹罕镇聂家村
|
17486㎡
(合26.23亩)
|
a≤3.5
|
≤45%
|
≥20%
|
80
|
商业
40年
|
1050
|
53
|
1050
|
2016-35
|
南龙镇南川村
|
3160㎡
(合4.74亩)
|
a≤1.5
|
≤40%
|
≥15%
|
12
|
商业
40年
|
190
|
10
|
190
|
2016-27号宗地:该宗地位于临夏市枹罕镇聂家村,出让面积16.51亩。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宗地界址:东至储备土地,南至市县快速通道,西至耕地,北至耕地。规划指标:容积率≤3.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80米。建筑退距:市县快速通道,宽度46米,建筑裙房(包括围墙)退道路红线≥20米,建筑主楼(包括围墙)退道路红线≥25米。
2016-34号宗地:该宗地位于临夏市枹罕镇聂家村,出让面积26.23亩。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宗地界址:东至储备土地,南至储备土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规划指标:容积率≤3.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80米。建筑退距:市县快速通道,宽度46米,建筑裙房(包括围墙)退道路红线≥20米,建筑主楼(包括围墙)退道路红线≥25米。
2016-35号宗地:该宗地位于南龙镇南川村,出让面积4.74亩,其中:代征绿地面积0.34亩,净面积4.4亩。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宗地界址:东至三合商务宾馆,南至临合公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2米,建筑层数为三层。建筑退距:根据临夏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省级公路退距规范的要求,建筑退距临合公路红线≥15米。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1、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于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5日下午16时,到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土地矿产交易窗口(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购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申请报名。
(二)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公司)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竞买承诺书。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五、资格确认
本次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下午16时。2016年10月25日下午17时前由临夏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其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者按规定予以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挂牌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9时至2016年10月28日9时(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三)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团结路支行
账 号:6200 1710 1080 5150 5518 -0001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夏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崇月琴(0930-6220070) 辛文良(0930-6232030)
代理公司:甘肃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张文耀(13919814876 )
临夏市国土资源局
甘肃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